和平紀念日連假出勤 雇主應加倍給付工資

228連假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新北市勞工局擔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228和平紀念日連假即將開始,這是勞基法規定的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當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且工資照給。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工作,則應加倍發給工資;此外,若休假日恰為約定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再讓勞工補假1天,且補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協商確認。

新北市勞工局強調,勞基法規定的休假日,不會因為剛好遇到例假、休息日而消失,且出勤規範及工資計算倍率也有差異。目前事業單位多與勞工約定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及補假,其中實施排班制的業者會透過與勞工簽署年度排休同意書、月班表等方式,事先針對國定休假日或補假日期加以協商排定,以避免日後發生休假日不足或假日出勤工資的計算爭議。

勞工局舉例指出,今年2月28日適逢星期六,針對與雇主約定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週六為休息日的月薪制勞工,雇主應於2月27日(五)給勞工補假1天,但如需讓勞工於補假日工作,因屬法定休假日出勤,除事先應取得勞工同意外,針對當天出勤工作在8小時以內者,應再加給1日工資。至於原來的星期六(即2月28日),因仍屬休息日,雇主若讓勞工在當日出勤加班,就要按照休息日的法定倍率計算加班費。

勞工局最後提醒,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規定,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到時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