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熱紙透光率新規上路 違者罰1800元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公路局二十七日指出,即日起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列為車輛檢驗項目之一,只限新申領牌照之新車適用,不溯及已領牌行駛的車輛。另外,三月三十日起小型車場考新增行經無號誌化路口先停再開項目。

公路局表示,為確保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具有足夠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交通部公布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二十八日起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將列為車輛檢驗項目之一,要求前擋風玻璃隔熱紙透光率要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前側窗百分之四十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前擋風玻璃透光率百分之七十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百分之四十以上。

公路局統計,到二月二十五日止已有十九家廠牌共四九三型合格隔熱紙產品,並持續增加中,新規定應不會造成民眾貼隔熱紙的困擾。而合格隔熱紙產品也會有合格標識,一是業者於生產過程中直接將合格標識烙印於產品上,另一係由專業機構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印製、核發。

公路局提醒,自二十八日起領用牌照之新車適用隔熱紙納管新制,並為車輛檢驗項目之一,新車若有黏貼不合規定之隔熱紙,監理機關會通知實施臨時檢驗,該等車輛若不依規定參加檢驗則可處一千八百元罰款。

另外,公路局已要求各駕駛訓練班自今年元月起實施以人為本之駕駛課程訓練,三月三十日起小型車場考新增行經無號誌化路口先停再開、大型車須做視野死角確認及指差確認等考驗項目,應考人如未做到上述動作,一次扣三十二分,即此項目只要未能通過,則當次考試就不及格,應考人會被要求立即下車,只能待下次再行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