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浤澤遭爆料涉詐欺罪 坦承檢察官給予緩起訴

 

民進黨前鎮小港選區市議員參選人林浤澤,廿八日遭爆料涉嫌詐欺取財罪嫌,向保險公司詐取理賠金。(取自林浤澤臉書)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民進黨前鎮小港選區市議員參選人林浤澤,廿八日遭爆料涉嫌詐欺取財罪嫌,向保險公司詐取理賠金。林浤澤表示,檢察官因他的坦承,給予緩起訴處分,本案他未被起訴。

林浤澤係現任前鎮區明孝里長,本次擬參選市議員參加民進黨黨內初選,在初選前夕遭爆料涉嫌詐欺取財罪嫌,向保險公司詐取理賠金,根據高雄地院判決資料,他與蘇吳素霞基於共同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聯絡,由林浤澤向保險公司投保短期險,待以偽刷健保卡佯裝就診後,由林浤澤檢附理賠申請書、不實診斷證明書及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致保險公司承辦人員均陷於錯誤,核付理賠金予林浤澤。

林浤澤說,這件事發生在七年前,他長期參與飛盤賽事,有受傷風險,因此都會加入保險以因應醫療需求。這段期間中,阿嬤因擔心他,有時去看醫生也會拿著他的健保卡掛號。他接到檢察官訊問通知時,才知道阿嬤的行為,他也據實向檢察官說明,並且同意是不對的行為。他負起責任,主動返還理賠金額共計約四萬七千元。

檢察官因我的坦承,給予緩起訴(暫時不予起訴),附帶兩年觀察期,並已於一一三年期滿。

林浤澤參選市議員,獲得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陳其邁市長、立委邱議瑩等人的肯定,都強力推薦。但法界人士說明,林浤澤還是犯了詐欺罪,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檢察官在偵查犯罪後,已經確認被告犯罪事實與證據,但審酌各種原因,決定暫時不起訴被告,而是先「暫緩」起訴,如果經過一定的時間,被告的表現都很良好,沒有再受撤銷緩起訴處分的話,檢察官就不會再起訴被告。

法界人士指出,緩起訴的前提就是犯罪須成立,也就是說,被告一定是有罪的,只是檢察官考量實際情況,決定暫時延緩對被告犯罪行為的追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