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控偵查瑕疵 柯文哲聲請評鑑3檢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三日在律師等人陪同下到法務部,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評鑑三檢察官。(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將於三月二十六日針對京華城案作出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三日上午,於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等人陪同下,前往法務部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遞狀,針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前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及檢察長王俊力提出個案評鑑請求,現場有數十名支持者到場聲援。

柯文哲與委任律師團主張,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過程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具體提出六點違失。律師鄭深元指出,檢察官林俊言在偵辦初期,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屬行政裁量範圍,卻仍曲解法令、捏造會議紀錄,以不實內容向法院「騙票」聲請搜索票,導致法院在資訊不完整下核發搜索票,違反刑事訴訟法。其次,偵查期間多次出現未公開卷證外流至特定媒體,甚至傳出媒體負責人持有偵查資料,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此外,柯文哲指控,他在押期間,檢察官未依法事前送達傳票,即於清晨強行提解至北檢,直到開庭前才交付傳票,影響被告防禦權。律師進一步舉出檢方以不當言詞訊問同案被告的具體內容,包括對彭振聲稱「我要提醒這就是圖利」,對邵琇珮說「如果覺得可以呼嚨過,我們就來試看看」,以及對黃景茂表示「上次要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質疑檢察官行為不檢且涉嫌恐嚇手法取供。

律師更嚴重指控林俊言在訊問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時,將其否認違法的陳述,強行記載為「明知違法」,涉嫌偽造偵訊筆錄,已涉及刑事責任。

柯文哲強調,林俊言甚至在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住院期間,假借「視察」名義前往醫院突襲偵訊,並矇騙襄閱主任檢察官發布不實新聞稿,損及機關聲譽。律師團認為,時任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及檢察長王俊力對此監督不周,應一併接受評鑑,並建請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進行懲戒。

針對柯文哲的指控,現已升派為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林俊言,在接受媒體詢問時僅低調表示「不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