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帽、髮捲藏大麻走私入境 檢警調包釣魚逮兩越籍男

檢警以兔尾草掉包,循線追查大麻包裹去向,逮捕取貨的阮姓男子。(讀者提供)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指揮雲林縣警局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共同偵辦,查獲越南籍四十二歲阮男、廿五歲陳男,自泰國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入境一案。全案經偵查終結,認二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被告阮、陳二人均明知大麻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管之第二級毒品,亦屬行政院公告之管制進出口物品,不得非法運輸及私運進口,仍共同基於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之犯意聯絡。

檢警調查,陳男於一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前某日,在泰國購得毛重二二一八公克二級毒品大麻,分裝後夾藏於浴帽及髮捲罐子內,藉此掩飾毒品外觀,再填載收貨地址為「雲林縣崙背鄉大有…」及收件人,並填寫阮男所使用之電話號碼作為聯絡,利用不知情貨運郵務員將包裹運輸寄送入境我國,且約定由阮男負責出面領取。

越南籍的陳姓男子將大麻藏於浴帽、髮捲包裹中企圖走私毒品入境,為檢警掌握逮捕到案。(讀者提供)

地檢署說,該包裹於去年十月十五日抵國境入關時,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緝人員察覺內容可疑,開箱檢查發現疑似第二級毒品大麻,遂依法扣押並通報警方。經採樣送鑑定確認為第二級毒品大麻;警方將包裹內原有大麻十包取出,改以兔尾草替換,再由郵政員依原寄送方式進行投遞,並持續監控且於十月廿七日經郵遞員至崙背鄉大有進行投遞後,陸續逮捕阮與陳到案。

雲林地檢署呼籲毒品犯罪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並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衝擊。近年毒品走私常利用跨境郵寄或貨運包裹企圖規避查緝。本署將持續結合警察、海關及相關查緝機關,強化跨境毒品查緝與情資整合,全面打擊毒品犯罪網絡,維護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