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公共工程委員會原預告大幅修正政府採購法,刪除須三家廠商投標限制等,立委多持保留意見。工程會七日說,確保制度運作穩定,並尊重社會共識,因此這會期將不送交立法院審議,三業者投標始得開標維持現行條文。
工程會去年十一月預告大幅修正政府採購法。其中,最受矚目是刪除公開招標開標時須有三家廠商投標限制,且為增進採購效率,也增訂機關應於規定期限內公告一定金額以上的年度採購計畫,以利業者提前準備並縮短標期。
然而,工程會七日表示,由於預告期間收到各界多元建言,為確保制度運作穩定,並尊重社會共識,決定調整修法期程,這會期將不送交立法院審議,且各界高度關注的「三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規定,將維持現行條文。
工程會進一步指出,「有三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規定,主要是各界認為此制度在現階段仍有存續的必要性,為確保採購品質與透明度,因此在充分考量制度沿革與實務需求後,決定保留現行條文不做調整。
工程會說,採購法核心目標在建立公平、公開的採購環境,任何制度調整都需要兼顧市場秩序、機關管理能力及整體運作的穩定性,後續工程會將持續整合各界意見,並就整體影響進行更長期的配套評估,在充分凝聚共識後,再行循程序推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