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中影董事長、前立委蔡正元因「三中案」被控業務侵占罪,判刑三年六月定讞,台灣高等法院六日已將二百餘宗的卷證全數移送高檢署,高檢署依程序處理後續發監執行事宜。
全案起於,蔡正元被控藉由處理中影公司股權案,掏空阿波羅公司新台幣二點八億餘元,另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一審台北地院、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均依業務侵占罪判蔡正元三年六個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業務侵占罪部分因不得上訴而確定。
蔡正元不服業務侵占罪遭判刑確定,聲請再審,高院二日為此召開訊問庭。
台灣高等法院表示,因卷證繁多(卷宗證物均逾兩百宗、兩百項),書記官加速整理,六日已移送卷證給檢方。台灣高檢署表示,已於六日收到全部卷宗,因卷證較多,正依程序處理中。
另一方面,蔡正元針對此部分罪刑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二日開庭,他主張自己是獨資的阿波羅公司實際負責人,並無侵占犯意,但檢方當庭建請法院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