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綜合報導
一名男子為賺取不到二萬元酬勞代收國際包裹,遭查獲總重約二千二百四十五公克大麻膏,苗栗地檢署溯源查出三人涉嫌協助跨國組織運毒並起訴,十日移審法院,恐面臨十年以上徒刑。
羅姓、陳姓男子與張姓女子涉嫌加入跨國運毒組織,由張女負責聯繫台灣收、送貨及接洽事宜,派單予陳男後,陳男指示羅姓男子擔任收貨人並提供地址,作為進口毒品郵包收件處。
綽號「凱哥」為首的跨國運毒組織去年底自美國寄送藏有第二級毒品大麻膏(總毛重二千二百四十五公克)的包裹運輸入境。台北關一月五日察覺有異,函請刑事局調查,包裹經送驗確認含有大麻成分而查扣。
案經苗檢指揮刑事局、台中市警五分局及苗栗警分局偵辦,溯源追查羅男為了不到二萬元報酬,利用苗栗市一家洗車場地址代收包裹;另循線拘提張、陳兩嫌並分別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檢偵結,將羅姓男子等三人均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十日移審苗院。其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輸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