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逾12萬件

本報綜合報導

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民國一一四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超過一千六百萬件,以「違規停車」四百三十六萬餘件最多,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也達十二點六萬件。

內政部最新統計,去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計一千六百三十一萬九千五百四十六件,以「違規停車」四百三十六萬三千三百四十六件最多,「超出速限四十公里以下」二百六十四萬餘件次之,「不依規定轉彎」二百二十二萬餘件第三。整體違規比例部分,汽車占五成八、機車占四成,除比例最高的違規停車外,汽車違規最常見是超速,機車則是闖紅燈。

維護行人安全部分,舉發「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是去年警政署執法重點達到十二點六萬件,年增一成五;其中,汽車遭舉發五萬餘件,機車七萬餘件。

酒後駕車部分,去年共舉發違規四萬四千二百零八件,較前一年減少四千零六十二件,主因應為近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歷經多次修正,實施酒駕連坐制度並加重酒駕處罰。依交通部道安數據顯示,「酒駕案件導致死亡」人數由一一0年三百一十一人,逐年下降至一一三年一百六十人,去年一至十一月計一百三十五人,顯見酒駕防制已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