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曾獲封「房仲金童」的賴冠翟,涉嫌以法拍屋投資為名吸金高達二點五億多元。多名被害人近日控訴,賴男當年僅以十五萬元交保後便人間蒸發多年,直到近期才落網,怒批司法單位設定交保金過低、形同縱放。對此,宜蘭地檢署嚴正澄清,案件早於民國一0六年即依法起訴,當年係依卷證評估無羈押必要才裁定交保,絕無外界所指輕縱詐騙犯之情事。
被害人指出,賴男主打「保證高獲利」並偽造權狀行騙,受害者不乏教師、醫師等專業人士;更荒謬的是,當年替他繳交保釋金的女子,日後在法庭上才驚覺自己也是遭利用的受害人。面對接下來的庭期,被害人強烈呼籲法院應裁定羈押並予以重判,切勿讓被告再次藉機潛逃,期盼司法能發揮嚇阻詐騙的實效。
針對外界「輕縱被告」的質疑,宜蘭地檢署嚴正發布聲明澄清。檢方表示,本案於當年分案後即積極展開偵辦,並早於民國一0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賴男提起公訴。
關於交保爭議,宜蘭地檢署進一步說明,當年偵訊時因多位被害人表示僅是參與投資而不願提告,檢察官綜合全案卷證,認定當時無羈押之必要,才裁定以相當金額交保,絕無輕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