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銓敘部長施能傑十九日表示,《考績法》將進行全面重訂,現行甲、乙、丙、丁等第制度將取消,改採「未達良好」、「良好」、「優秀」三等第,並不設比例限制,同時將明訂各等第的行為標準作為評核依據。相關修法草案預計於四至五月送考試院審議,並以本會期送交立法院審議為目標。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指出,現行制度中乙等雖代表稱職並具獎金,但因甲等比例限制,造成外界將乙等視為未被肯定,影響制度觀感。參考各國制度,多數考績設計以獎優汰劣為原則,中間多數員工應屬符合預期表現,不應因比例切分產生評價落差。
施能傑說明,此次方向接近「重訂」而非單純修正,整體架構將與現行制度有明顯差異。未來不再採甲乙丙丁分類,而以簡化等第搭配明確標準進行評核,並與各機關持續溝通確認實務可行性。
新制將以表現為基礎評定,「未達良好」須符合明確條件並附具理由,且主管需事前進行溝通與輔導;多數人將落在「良好」等第,表現突出者則列為「優秀」。他強調,制度將不設比例,而是依據實際表現核實評定。
對於考績獎金制度,施能傑表示,亦在檢討範圍內,目前等第差距約為零點五個月,未來是否調整將一併評估。此外,考試院日前已通過激勵措施,讓主管可於平時即給予表現優異者獎勵,以強化整體激勵效果。
施能傑表示,三月將先向各機關徵詢意見,若進度順利,將依規劃時程送考試院審議,並朝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方向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