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集團吸金22億 4嫌速發監

最高法院十九日駁回三聯集團吸金案四名被告上訴定讞後,為防再有犯人潛逃,檢方火速於二十日上午將張姓董事長(左二)拘提發監執行,確保國家刑罰權實現。 (讀者提供)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三聯集團涉嫌非法吸金逾二十二億元,共有超過四千人次投資人受害。最高法院於十九日駁回全案上訴,判決主嫌徐少東十三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億元,同案被告、具律師身分的張永昌等人也分別判刑定讞。然而,主嫌徐少東早已於去年棄保潛逃出境,目前仍遭通緝中;為防中油前執行長徐漢棄保疑潛逃事件重演,高雄地檢署在判決確定後次日火速將張永昌等四人拘提到案發監執行。

徐少東為三聯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與公司法律顧問、具律師身分的張永昌,於一0四年間買下一家連年虧損的電信公司,並於一0六年更名為三聯南頻電信公司,由張永昌出任董事長、徐少東擔任營運長。兩人接手後因公司持續虧損,遂共同設計吸金制度,對外謊稱公司開發出具有通訊加密技術的APP,保證獲利年利率高達百分之二十四。經統計,自一0四年九月至一0八年五月間,近四年吸金二十二億六千七百八十萬元,總投資人次達四千二百九十四人。

全案經法院審理,一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徐少東十三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億元;張永昌十一年徒刑、併科罰金五千萬元;其餘四名核心幹部則被判處七年半至十年不等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重新計算吸金總額後,認定徐少東的犯罪所得在扣除已返還投資人的二億一千七百七十萬元等款項後,剩餘十九億四千三百三十五萬餘元應予沒收及追徵,並維持徐少東及張永昌等人的刑度。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於十九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為避免類似日前中油前執行長徐漢棄保潛逃的事件重演,雄檢在十九日接獲最高檢察署通知後,立即由執行科檢察官核發拘票,指揮調查局人員分赴台中、高雄等地,於二十日上午火速將張永昌、朱園銘、黃瓊隆、江宗儒等四名被告拘提到案,並直接送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