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一審宣判隔日,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合議庭裁定加保新台幣三千萬元,在候審室留置一夜後,其女兒應佳妤等人於二十七日下午四時二十分許,成功在期限內籌措保金完成交保程序。應曉薇在兩名女兒陪同下步出台北地方法院,雖未發言,但其長女應佳妤短暫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媽媽沒有貪污」,並表示「絕對會上訴到底」。
台北地院二十六日宣判,認定應曉薇犯貪污收賄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宣判後合議庭隨即召開強制處分訊問庭,法官認定被告沈慶京原一點八億元、應曉薇原三千五百萬元的保釋金,已不足以預防其逃亡,因此諭知二人各加保三千萬元,覓保期限至二十七日下午五時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已於二十六日深夜完成辦保離去,而應曉薇因一時無法籌足款項,在北院候審室度過一夜。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由於一審已判處重刑,被告主觀上畏罪逃亡的動機更為強烈,且審酌應曉薇的資力、人脈,有事實足認其有放棄原具保金額逃亡的高度可能。在昨日的強制處分庭上,應曉薇得知須加保時曾當庭落淚,哭求審判長不要讓她與年邁母親「生離死別」。據了解,其家屬二十七日在短時間內透過向親友借款等方式,終於湊足包含現金與匯款在內的三千萬元,並由律師吳佳蓉協助完成辦保手續。
應曉薇的女兒應佳妤在離開法院前表示,「謝謝所有在這麼短時間內幫助我們的親朋好友,謝謝你們相信我媽媽的清白」,並特別澄清「我的媽媽沒有去桃園機場,我的媽媽沒有施壓官員,我的媽媽沒有貪汙」。
根據一審判決認定,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交付的賄款共計五千二百五十萬元,並透過提領現金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構成洗錢行為。在完成加保程序後,應曉薇目前仍維持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腳鐐等科技設備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