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二十九日表示,行政院將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至今已經兩百一十三天,但很遺憾的是,到現在還沒有審議。根據預算法規定,明年度中央政府的概算即將開始籌編,難道立法院要讓台灣出現兩本總預算都未完成審議的荒謬情況嗎?難道整個台灣只靠三十八項新興計畫七百一十八億元就足以因應嗎?
立法院這個月六日已經同意行政院先行動支包含TPASS通勤月票在內,共三十八項具急迫性的新興計畫,總金額約七百一十八億元。但三週時間過去,主計總處和立法院的動支公文仍卡在行政院中,行政院堅持「公決案不是法律案」,稱預算未經三讀程序,審議時仍可能被刪減,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必須盡速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
李慧芝強調,三兆零三百五十億的國家政府總預算是整套計畫,涵蓋各部會一整年施政計畫的執行,立法院此次割裂動支七百一十八億,只占了整體總預算約百分之二,仍有九成八的預算被丟包。
她說,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預算案需要經過三讀的法律程序,同意動支不等於預算審議完成,還需要完整、及時通過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地方首長應正視問題,積極與地方立委溝通,儘速完成審議,不要再延誤國家建設、影響對人民的基本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