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環境部三十日指出,中壢體育園區附近埤塘被傾倒十萬立方公尺廢土案,檢方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九人,最重可處五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千五百萬元。
環境部指出,桃園市中壢體育園區附近埤塘前於去年四月,發生廢土棄置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等檢警環共同合作偵辦,於去年十一月同步進行搜索與開挖,查獲劉姓地主及劉、黃姓嫌疑人等,對外收受廢土及營建廢棄物回填於中壢區二處埤塘,棄置面積近二萬平方公尺,數量預估達十萬立方公尺。

環境部指出,本案的地主與仲介共謀收受砂石場污泥、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回填於埤塘,不法獲利超過一千八百萬元,並造成國土難以挽回之傷害,案經桃園地檢署於一百一十五年三月底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地主、主嫌、仲介等共九人。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呼籲,地主或承租人如有土壤改良、回填等需求,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使用合法來源之土方,切勿成為不肖業者破壞國土之共犯。民眾如發現周遭土地有異常使用情形,可向警政機關、環保單位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