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方檢察署提供/中央社)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檢環警」合作再傳破案捷報!桃園地檢署三十日宣布破獲地主勾結犯罪集團回填廢棄物案,棄置面積高達二萬平方公尺,短短兩個月內獲取暴利超過一千八百萬元,近日偵結起訴被告黃姓主嫌等十一人,除依法請求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查扣作案機具及不法所得。
環保局一一四年四月獲報中壢區埤塘有異常回填情事,即協同都發局、養護工程處、警察局、桃園地檢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成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蒐證,於一一四年十一月發動大規模搜索與開挖。經調查發現,劉姓地主因埤塘難以出租,竟透過仲介聯繫劉姓及黃姓主嫌,共謀收受砂石場汙泥、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犯罪地點涵蓋中壢區兩處埤塘,面積接近二萬平方公尺,棄置量預估達六萬至十萬立方公尺,不到二個月就將埤塘填平,短短兩個月內,嫌犯即靠非法收受廢棄物賺取逾一千八百萬元不法暴利。
桃園地檢署表示,近日偵結起訴被告黃男等十一人,其中黃男等九人分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的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及違反都市計畫法不依期限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等罪嫌,另被告徐男等三人也因將現場查扣挖土機、推土機載離涉犯刑法。
桃檢說,檢察官審酌被告九人傾倒廢棄物車次至少三四七七車,合計約五萬九一一0立方公尺,嚴重破壞國土,除請求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查扣犯罪工具挖土機三台及不法所得一千八百一十七萬二千七百元,以防止被告等人繼續犯罪及徹底剝奪被告等人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