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灣遺產繼承制度將迎來重大變革。針對現行《民法》保障兄弟姊妹即便未列入遺囑仍可領取部分遺產的「特留分」規定,多位國民黨立委認為已不符現代社會現況,提案修正刪除。法務部一日對此首度表態「原則贊同」,認為應尊重被繼承人的財產處分自由,但強調應納入「貢獻分」等配套措施,以兼顧個案公平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由立委吳宗憲、陳菁徽等二十人所提之《民法》修正草案。現行法律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及兄弟姊妹皆有「特留分」,即便遺囑寫明「不給」,上述親屬仍能依法律保障領走一定比例的遺產。
多位提案立委指出,現代家庭結構與親屬關係日益疏離,兄弟姊妹間未必有扶養事實,若法律強制要求分配遺產,往往背離遺囑人的生前意願,更時常引發家族爭產訴訟。
法務部計畫分三階段修法,引入「貢獻分」概念,支持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以符合憲法保障財產處分自由。修法需考量以下配套,包括建立「貢獻分」制度,參考外國立法,對有特殊照顧或顯著貢獻的兄弟姊妹賦予適當請求權以酬報其辛勞;死後扶養保障,因特留分具社會安全功能,需評估如何保障無法謀生的兄弟姊妹的生活。以及委託學者研究並成立「民法繼承編研究修正小組」,計畫將修法分為三階段,首階段檢討特留分制度。
法界人士分析,此修法對「單身族」或「無子女族群」影響最深。過去這類族群若想將財產全數贈與公益團體或特定友人,常受限於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若未來修法通過,遺產分配將更精準地落實「我的財產我作主」的遺囑自由原則。
法務部表示,將廣納各方意見,併同配套措施審慎研議,最終仍尊重立法院的審議結果,以求法制周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