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欠稅322萬 逾期未繳管收

張姓男子經執行署訊後,認其符合管收事由,向台南地院聲請管收,同日移送管收所。(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陳治交∕台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前發現南市某房仲公司滯欠一一四年營業稅、一一三、一一四年營利事業所得稅、一一一至一一三年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及一一0至一一三年勞工退休金費用等共三二二萬餘,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執行官通知業者張男到案,訊後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據了解,廿八歲的張姓男子為南市某房仲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共計欠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健保、勞保及勞退等費用,總計三二二萬八0五三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張男公司帳戶於一一0至一一四年間,合計提領現金金額逾一千萬元,卻未用於償還滯欠稅費,對於資金流向,張僅表示用於相關工程使用。

四月二日張男經執行官通知自行到場,執行官訊後認張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且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符合管收事由,當場將張留置並移送法院聲請管收,案經台南地院開庭審理,同日晚間裁定准予管收,後續也立即將張解送管收所。

台南分署強調,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分署將強力執行。也提醒民眾業者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