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劉香君丈夫、前電視製作人李能謙涉嫌遭大陸情工人員吸收,在台蒐集軍情資訊並收取報酬,台北地檢署十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李能謙、徐胤豪、張家凌、彭永聰、柯孟妤等五人,並且對首謀李能謙具體求刑十二年以上。
本案源於北檢指揮新北市刑大偵辦一起詐欺案件,查出李能謙等人涉嫌假冒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等名人,以假臉書粉專與投資廣告詐騙民眾,涉案金額超過一千三百萬元,意外查出共諜案外案。
檢方調查,李能謙於一一四年二月間前往大陸福州地區,遭大陸情工人員「福州溫泉」吸收,返台後指示員工徐胤豪協助,自WeChat暱稱「漢堡」男子處取得含情報人員身分、軍職人員及國人在內共三千多筆個人資料,並於同年四月透過Telegram將其中六個檔案傳送予「福州溫泉」。
李能謙於一一三年五月間偕同張家凌赴廣州與大陸軍情人士「小藍」等人餐敘,允諾協助對台軍方情蒐工作以換取資金挹注。返台後指示彭永聰刺探軍職人員個資,彭永聰以五千元代價購得五十名軍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