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首創災防長 副首長擔任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近日正式推動全國首創的「災防長制度」,明定各機關由副首長層級擔任「災防長」,親自統籌機關內部災害防救業務,將防災工作由過往的基層業務單位層級,大幅提升至機關決策層級。市政府指出,此舉旨在有效強化跨局處整合與整體治理效能,未來面對重大災害時,將由副首長直接進行資源調度與決策,改變過去僅由承辦人員層層上報的模式,藉此提升防災效率。

根據北市府規劃,各局處「災防長」不僅負責推動內部的防救災計畫,更肩負跨機關協調與防災資源調度的指揮重任。此項制度也對接行政院揭示的災害防救三大方針,包括因應氣候變遷、導入數位轉型及精進災害管理等面向。同時,市府也同步強化「台北市災害防救辦公室」的組織功能,整合都市發展與工務體系專業,將防災思維由傳統的災時應變,向前延伸至事前減災的源頭治理,並銜接災後復原機制,逐步建構「全災害管理體系」。

台北市推動「災防長」制度,建立在近年獲中央高度肯定的防災績效之上。資料顯示,台北市自一一三年起即積極配合行政院發布的「災害防救基本計畫」進行各項整備工作,並於一一四年榮獲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評鑑「特優」;同年度中央災害防救業務訪評中,也獲得內政部七項「特優」、十五項「優等」之肯定。此外,內政部評鑑已連續三年(一一二年至一一四年)給予台北市「特優」佳績。

截至一一五年三月底,全市已培訓一萬四千七百四十九名防災士,里長取得防災士資格的比例為全國村里之冠。市府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制度精進、跨域資源整合及多元化實境演練,全面提升城市總體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