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監察院十四日公布最新一期財產申報資料,首度申報的運動部長李洋持有新北市林口區一筆土地與三筆建物,存款共三千四百零一萬二千九百九十八元,另有購置不動產、週轉金等債務共三千六百三十八萬五千四百五十一元。
宏道基金會十三日頒發東京奧運、巴黎奧運台灣奪牌選手獎金,李洋依辦法可獲頒一千萬元,但李洋表示,建議基金會直接將獎金捐給公益團體,引發關注。
監察院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公布李洋、央行總裁楊金龍、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人及配偶的財產申報。
李洋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九日上任運動部長,他在一一四年九月十六日申報,持有新北市林口區一筆土地與三筆建物,存款三千四百零一萬二千九百九十八元,基金三百零六萬八千一百一十六元,另有購置不動產、住宅貸款、週轉金等債務共三千六百三十八萬五千四百五十一元,還有一輛福斯汽車。
在具有相當價值的財產中,李洋申報一件於一一三年三月購買、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的預售屋,價額二千零八十二萬元,且已付訂金及簽約金共二百零九萬元。李洋另將二筆土地、四筆建物,以及價值一萬零四百三十元的股票交付信託。
而央行總裁楊金龍與配偶於一一四年十一月一日申報,台北市北投區一筆土地與二筆建物,存款四千五百六十三萬四千七百六十七元,債券一百五十一萬零九百六十六元,基金二百九十萬一千四百九十二元,另將高雄市大社區二筆土地交付信託。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與配偶持有五筆土地與四筆建物,存款四千九百一十萬一千七百元,現金十萬元,股票八十二萬三千四百八十元,債券二千一百四十七萬八千零三十元,基金六千零四十八萬九千九百零六元,另有八項著作價值十萬元、三件鑽石價值五十萬元,並因購置不動產而有債務三百六十六萬九千九百零八元。
謝銘洋另將九筆土地、三筆建物與價值五十九萬九千五百九十元的股票交付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