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被控偽造文書、貪污 北檢簽分他案偵辦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十三日遭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開除黨籍,即日起生效,依法將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中選會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函請立法院註銷其立委名籍。李貞秀在職期間因是否放棄中國籍引發爭議,多位民眾告發其涉嫌偽造文書及貪污等罪,台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偵辦。

民眾黨中評委陳宥丞會後表示,委員一致決議將李貞秀除名,因其諸多言論嚴重影響黨譽、破壞和諧,且連續性違紀。最嚴重的是,李貞秀在四月七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經黨團總召陳清龍規勸後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前提,嚴重違反公職倫理,重創民眾黨清廉形象。

李貞秀晚間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基於顧全大局,接受中評會除名處分,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但她強調,可以接受處分,但不能接受不實指控,她的立場始終如一,「不拿一分錢、不求任何職位」。李貞秀並指控,四月七日總質詢前不到一小時,黨主席黃國昌、秘書長周榆修等人集體要求她在質詢後公開宣布辭去立委職務,與中評會所稱「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的說法背離事實。

據了解,有多位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李貞秀今年二月宣誓就職後因雙重國籍引發立委資格爭議,登記為不分區候選人時疑有隱匿、程序不完備等瑕疵,並藉此支領立委薪資,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及貪污治罪條例。北檢已分他字案偵辦,不排除傳喚李貞秀說明。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前一天被民眾黨開除黨籍的陸配李貞秀十四日表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這個月七日前就已放消息給媒體,說她要求新台幣五千萬元才肯下台。陳智菡回應,這是子虛烏有,所謂五千萬元這件事她從來沒說過,請李拿出具體證據。

民眾黨中評會十三日開會,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十四日指出,討論請辭事宜時,李貞秀突然提出要用金額補償立委任期薪水等一切福利,拿到錢才願意辭;他聽到很難過,也絕不可能答應這樣的要求。

李貞秀下午綠媒節目中表示,她願意為了保護民眾黨,只做到八月底就請辭,這樣就沒有任何爭議、好聚好散,但在四月七日前,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就曾跟她談,甚至還準備一份黨內的工作要給她,但當時她婉拒,只堅持做滿一個會期。

李貞秀不滿,如果連這樣都不願答應,那就照黨章來,就算是她失言也已及時道歉,哪條黨規可以損害她立委權益;大家要她相忍為黨請辭她也願意,因為不分區是民眾黨給她的,「但是柯文哲的台灣民眾黨,跟黃國昌沒關係」。

李貞秀提及,當時有人提到不能讓她馬上沒收入,「該算給妳的,還是會算給妳」,還大概算一下,是他們主動的,陳清龍還說會跟黨內溝通;結果四月七日黨團會議結束後,黃國昌等人卻要她總質詢後就自己請辭,她才堅持要做滿兩年。

對於李貞秀所說,陳智菡已放消息給媒體,說她要求新台幣五千萬元才肯下台,陳智菡回應,就是子虛烏有,李貞秀身為前民代,講話應有基本公信力。在七日的會議中,李貞秀是否曾說過當完兩年立委的權益應該要給她,「是她先提到金錢問題、過去有金錢壓力,就任前連卡費都繳不出來」,請李貞秀應思考整個陸配族群、不要毀了陸配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