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一四年十二月間,南市社會局發現一名五月大方姓男嬰未依規定接種疫苗,循線查訪並通報警方介入協尋,不料最終卻在新市區大排下發現方童遺體,被包裹在層層黑色塑膠袋中棄置。案經檢警調查,十七日全案偵結起訴,檢方依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嫌起訴方童父母及方父乾姐凌女三人,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方童父母疑有中度智能障礙,經濟弱勢且居無定所,一一四年十月間,警方接獲社會局通報協尋,警方十二月發現父母騎乘機車出現在永康地區,循線追查尋獲方童父母,警方動之以情、曉以大義,最終才突破夫妻心防,坦承「小孩死了」,循線前往新市棄屍地點,最終於潭頂溪排水渠尋獲全身發黑的嬰屍,研判已經死亡月餘。
檢警調查,方姓男童於一一四年七月出生,方童父母、凌女等三人分別於新市住處、永康租屋處等地對男童施虐,方父多次以不明長條軟棒或徒手毆打男嬰,凌女則以徒手拳頭方式毆打男童腹部,母親則以手拍打臉頰、以拖鞋毆打男童臀部等。解剖發現方姓男嬰右鎖骨遠心端骨痂、右肋骨第八肋骨以及左膝部陳舊性骨折等舊傷。
同年十一月十日晚間,三人於永康租屋處為制止男嬰哭鬧,方父徒手毆打男嬰胸口、凌女以拳頭打男嬰腹部,方母將男嬰頭部推向牆壁,男嬰頭部撞牆,導致方童頭骨及右側第九肋骨骨折等,最終死亡。發現男嬰死亡後,方父等共同協議將嬰屍丟棄,方母及凌女以垃圾袋包裹嬰屍,後由方父以電動機車載往永新路與高鐵橋下台南段道路交岔路口,由凌女下車將嬰屍拋下大排。
全案偵結起訴,檢方認方童父母、凌女等三人共同犯刑法中對未滿七歲之人,施以凌虐而妨害其身心健全發育因而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及遺棄屍體罪等,全案後續移送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方姓生父與乾姐凌女二人案發後羈押迄今,檢方訊後認二人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