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黨團十七日協商決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將於五月五日上午進行記名投票表決,相關議程並與四月二十四日及四月二十八日院會併案處理。
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將於五月七日屆滿,總統賴清德於三月十三日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名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出任檢察總長。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已於四月八日及九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徐錫祥人事同意權案,完成相關程序,送交院會處理。
朝野黨團經協商後,決定將五月五日院會與四月二十四日、四月二十八日會議併為一次會議處理,並於當日上午就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進行記名投票表決。
朝野黨團並同意,五月五日下午將邀請審計部審計長列席立法院院會,報告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以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