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法,要求裝載危險物品大型車全面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違者最高罰一點八萬元,估下半年完成法制作業,並設有一年緩衝期,預計民國一一七年元旦起強制實施。
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草案,推動載運危險物品大型車全面裝置GPS法制化,盼以科學化管理方式,強化行車安全。
交通部指出,大型車裝載危險物品應依公路主管機關管理需要提供車輛動態資訊介接至指定資訊平台,並維持正常運作,以提供車輛車號、即時監控位置、車輛速度、歷史軌跡查詢及異常狀態回報等功能,統計分析資料及即時預警功能。
若未依規定裝設GPS,或裝置而未正常運作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裝載危險物品不遵守有關安全規定製單舉發,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交通部指出,修正草案十七日預告、廣徵各界意見中,預告期六十天,預計下半年完成法制作業程序修正發布。為了讓業者有充分準備時間,規劃一年的緩衝期,原則修法後自一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