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里一處宮廟十八日晚出現一名男子頭戴面具,並疑身上攜有刀械在路上行走,警方獲報到場壓制男子時,一名民眾及另名員警遭男子身上的刀械劃傷。但警方後來釐清,該男子其實是年僅十七歲的陳姓少年,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並未有何對人不利之事,後來由父親陪同送醫,並以其「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現場民眾指出,男子十八日晚間八時身穿黑衣、頭戴面具在大里區東文街行走,周邊有表演活動多數是小孩,民眾憂心發生意外報警。
轄區霧峰警分局表示,經調閱監視錄影等,陳姓少年一路未曾亮出刀子,警員和一市民在壓制過程中雖受傷,但是因搜身時,少年情緒激動,刀子放在少年的衣服中,兩人不慎被輕微劃傷手的虎口等,均未送醫,並非少年拿出來之後劃傷警員和市民。
警方表示,在男子身上查獲短刀、水果刀各一把,不過,過程中男子並未亮刀。員警聯繫男子家屬並將男子送醫,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將他移送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