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楊文琳/台中報導
台中市街頭藝人破萬人、場地僅約八十處,供需嚴重失衡。市議員陳雅惠二十一日質詢指出,登記制門檻過低、管理機制不足,恐影響整體品質,要求市府儘速擴增展演空間,並建立分級、評鑑與退場制度,讓街頭藝術健全發展。
市議員陳雅惠、陳俞融、蕭隆澤、謝家宜、張芬郁、蕭隆澤二十一日聯合質詢,關心台中市街頭藝人表演空間不足以及登記門檻過低問題,要求市府補強。陳雅惠表示,目前台中街頭藝人已突破萬人,其中表演類約八千人,但全市公告展演場地僅約八十處,她質疑「一萬多人分八十個場地,合理嗎?」場地不足不只壓縮表演空間,也直接影響演出品質,甚至衍生搶場地、衝突等問題,長期下來將傷害城市文化形象。
她進一步指出,現行制度缺乏分級與評鑑機制,也沒有完善的退場制度,導致品質難以把關;加上登記制門檻偏低,只要年滿十八歲即可申請,恐讓制度流於形式。陳雅惠要求文化局全面檢討制度設計,包括建立分級與評鑑制度、明確退場機制,並積極盤點公私部門場域、擴增展演空間,同時強化現場管理與秩序維護,讓街頭藝人有穩定發展環境,也確保整體表演品質。
文化局長陳佳君表示,街頭藝人制度因應大法官解釋保障工作權,已取消考照改採登記制,但仍須申請並取得證件,並非無門檻。目前約四千多組藝人,市府皆有建檔並定期稽查,違規將取消資格。她指出,線上申請約十五天完成審核,未來將持續盤點公私場域、擴增展演空間,並透過活動推廣,兼顧發展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