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修法 教團批虛有其表

記者傅希堯、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團體二十二日砲轟《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虛有其表」,不僅未釐清社工專業責任界限,更恐讓基層教師淪為法條擴張下的「祭旗」。衛福部表示,修法是採國際公約概念,適用範圍涵蓋家庭與補習班等各場域,將持續蒐集各方的意見。

衛福部日前預告《兒少權法》修正草案,首次將兒童及少年工作證制度納入,同時明確禁止「身體暴力、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且只要從事會接觸十八歲以下兒少的工作者都須申請。

教育團體對草案內容表示憂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現今校園已陷入濫訴、小案大辦的風聲鶴唳之中,《兒少權法》修法恐再添一把火,以保障兒少權益之名,進一步打壓教師勞動條件與教學空間。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草案對於第一線社工的注意義務標準仍隻字未提。當危險訊號出現時,社工何時應提高警覺?何時應啟動督導複核?法律界限依舊模糊不清。

衛福社家署長周道君指出,可以理解教師團體的顧慮,但修法是為了營造正向兒少環境,且相關規定並非僅針對校園、學校教師,而是適用於所有兒少活動場域,包含家庭、營隊、補習班等,都採用同一套基準思考。草案中的不當對待行為樣態分類,主要是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國際標準,並將其延伸至國內法,具備一定脈絡。對於教師團體及各界的顧慮,衛福部願意在後續整理條文時納入通案考量。

另外,對於修正的法律中規範的「社工注意義務標準」,恐導致專業責任界線模糊;衛福部也正積極與社工團體展開討論,針對司法判決後的實務執行面與專業保障進行研議,尋求相對應的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