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台南市東區富農街二段廿三日中午發生一起行車糾紛衍生肢體衝突案件,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抵達時衝突已結束,現場傷者已由救護人員進行醫護處置。
南警一分局表示,經調查為呂姓男子與陳姓男子騎乘機車時發生行車糾紛,雙方隨後發生口角並進一步拉扯互毆,造成呂男臉部紅腫、陳男嘴角受傷。雙方事後均表示互不提出告訴,但其行為已影響社會安寧秩序,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移送裁處,以維護公共秩序。
另一起案件同樣發生於當日稍早,長樂派出所獲報一起交通事故,經查為卅九歲盧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與騎乘普通重機車之四十五歲呂姓男子發生碰撞,造成呂男擦挫傷。員警現場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顯示盧男未飲酒,呂男酒測值則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移送法辦。
南警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事故;同時強調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嚴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勿心存僥倖。若遇行車糾紛,亦應保持冷靜並透過合法管道處理,以維護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