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同鄉崙埤村長罷免案 遭罷免解職

宜蘭縣選委會表示,大同崙埤村長吳秉宗罷免案,25日舉行罷免案投票,同意票數過罷免門檻。(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第二十二屆大同鄉崙埤村村長吳秉宗罷免案,於二十五日完成投票。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以上,縣選委會將於四月二十八日舉行委員會議審定罷免案投票結果。

大同鄉崙埤村村長吳秉宗罷免案投票人總數六0六人,投票人數三百三十八人,同意票二百十四票占百分之三十五點三一、不同意票一百二十票占百分之十九點八、無效票四票占百分之零點六六;投票率百分之五十五點七八。

縣選委會表示,罷免有效同意票數必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吳秉宗罷免案已通過罷免門檻,待縣選委會審查後公告停職;依規吳秉宗在四年內也禁選同選區、同公職,因此無法參與年底村長選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吳秉宗罷免案成立,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不再補選,將由大同鄉公所派員代理至二十二屆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