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男子蘇耀輝涉嫌犯下民國八十六年間土城砍殺詹姓夫婦未遂案,判刑八年定讞。高等法院認定此案測謊鑑定及圖譜判讀有重大瑕疵,裁定開始再審,二十九日判決無罪。到庭聽判的他語帶哽咽地感謝所有支持的人,「這個案子至今三十年了,人生有多少個三十年能活?」
高院表示,原定讞判決主要證據只有詹姓夫婦證詞與指認,且當時員警對兩人所進行的指認程序具有強烈暗示性;參酌前調查官證詞,認定調查局測謊鑑定與圖譜判讀有明顯重大瑕疵,且本案欠缺安全帽、凶刀、血衣、指紋與腳印等客觀物證,改判蘇耀輝無罪。全案可上訴。
蘇耀輝聆判後哽咽表示:「這案子從八十六年到現在快三十年了,我是冤枉的。」他透露逃亡期間唯一的兒子於民國一0二年六月國中畢業當天,在三重忠孝碼頭被同學推下水溺斃,自己因遭通緝無法出面送最後一程,「冤案加喪子之痛,真的有多麼悲哀」。蘇耀輝感謝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及律師團協助,讓他終於還得清白。蘇妻則說,三十年精神痛苦「漫長到連呼吸都會痛」,期盼政府能聽見她的心聲,給予國家賠償。
義務律師葉建廷指出,此案具有重要指標意義,建立了指認與測謊正當法律程序的防錯機制。高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