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石崇良近日承諾今年底前護病比入法,但將設二年緩衝時間,最快一一八年正式實施。對此,台大、北榮等六大醫院工會三十日發布聯合聲明,譴責「緩衝期」已違背賴總統「二年入法執行」承諾,認為再延三年不是緩衝期,而是背棄政見、推諉卸責;護理師團體不滿並質疑時程延宕,揚言五月五日到衛福部前抗議,要求政府在五月二十日前讓三班護病比實質入法。
六大醫院工會表示,修訂設置標準與醫療法兩者並不相衝突,呼籲同步修訂才能確保執行到位,同時指出,若延至一一八年實施,形同交由下任總統、行政團隊統籌,聯合聲明對過於寬裕的緩衝期表達強烈譴責。
台灣醫院協會等七個醫院團體要求,政府應優先落實護理人力政策整備十二項策略計畫,並確保醫院有足夠資源改善待遇,且應維持鼓勵優於處罰原則,護病比則應以全年全班均值為基準,並納入疾病嚴重度差異化管理。但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強調,三個班別負荷與風險不同,以全年、全班計算,形同讓三班護病比政策倒退。
六大醫院工會指出,各醫院三班護病比總體達標率已近八至九成,各項條件均已成熟穩定,衛福部應加速入法與實施期程,且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為醫療法配套,修訂設置標準可確保未來的執行彈性與修改效率,但母法同樣存在討論空間,彼此並不衝突,衛福部應考慮如何同步修訂以確保執行到位。
台大醫院工會等六大醫院工會呼籲,衛福部應考慮納入基層工會及一線護理人員的意見、參與實質決策,並確保未來執法過程中督導、裁罰乃至停業可確實執行,避免地方衛生機關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
護理師公會昨日也要求,衛福部應依既有標準應直接入法,不得任意變更三班護病比標準,緩衝期內也須具備完整配套與約束機制。
護理師公會正式提出三項訴求,第一是「要求政府在五月二十日前明確宣布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二是「既有標準應直接入法,不得任意變更或重啟討論」,第三是「如設緩衝期,須具備完整配套與約束機制」,制度推動如有過渡期間,應同步建立明確落實時程、資訊公開、稽核監測、健保支付、人力補強及違規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