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保障倒數 宗教團體不動產暫行條例申請只到6月9日

權益保障倒數,民政局呼籲宗教團體不動產暫行條例申請只到六月九日。(民政局提供)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記還在用「借名登記」持有廟產嗎?期限真的不多了!《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施行期限將於一一五年六月九日屆滿,申請已進入最後倒數階段。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提醒轄內宗教團體,如仍有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不動產且尚未提出申請者,務必把握最後時機儘速辦理,以免逾期影響財產權益。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長劉思遠六日表示,宗教團體長期在地方扮演安定人心、凝聚社區的重要角色,宗教團體財產能否妥善登記與管理,也攸關團體永續發展及信眾權益保障。為加速推動相關申請作業,市府已成立「不動產暫行條例專案輔導小組」,主動提供專案諮詢與個案協助,協助宗教團體釐清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暫行條例申請期限已進入最後階段,市府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協助有需求的宗教團體釐清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讓財產管理更安心、更有保障。

過去部分宗教團體因未取得法人資格或受限於早期法令,將土地或建物登記於信徒、負責人或其他自然人名下,形成俗稱的「借名登記」。這樣的方式看似方便,實際上卻容易在繼承、債務或產權移轉時產生爭議,甚至影響宗教團體運作。暫行條例即為解決此類歷史問題所設之限期專案機制,協助宗教團體透過審認程序,辦理不動產註記或更名,讓宗教團體財產「名正言順」。

目前仍有部分宗教團體尚未完成申請,應即刻盤點不動產登記情形,並備妥相關文件儘速提出申請,以免錯失最後機會。一旦暫行條例於一一五年六月九日屆滿,將無法再適用本專案機制,未來若需處理產權問題,須改循一般民事程序,不僅流程較為繁複,也將增加時間與成本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