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廢土報合法牟利 35人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

某營造公司承攬台中東豐生活圈快速道路隧道工程,莊姓副理將夾雜骨灰甕等物的營建混合物虛報為一般土方,省下逾六千四百萬元處理費。雲林地檢署六日偵結,起訴十公司、三十五人。

雲檢檢察官去年九月到麥寮鄉地下砂石場會勘,隨機抽檢砂石車運送憑證,發現運送紀錄與實際車流、載運內容顯有不符,研判有以合法文件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

專案小組追查,台北某營造公司承攬東豐生活圈隧道工程,由於施工區域為墳墓區,四十七歲莊姓副理為節省每噸二千元處理費,將夾雜骨灰甕、墓碑、廢磚塊等營建事業廢棄物對外虛偽申報為一般土方,再以每噸八百元和新北某公司六十三歲余姓負責人簽訂餘土遠運契約。

余男與六十六歲劉姓男子等人明知土方來源性質,為牟取利益,余男等人製作假合約掩飾實際未進土資場事實,砂石車進土資場後僅繞行場內動線後,由地磅站人員收取運送憑證,使帳面上呈現「已進場處理」,再由廖姓土資場負責人開立過磅單等憑證,建構看似合法,實則完全未經處理的土方將其非法棄置。

檢方查出,該案和多家車隊分工執行,劉男成立LINE群組控管全流程,掌控出土時間、車輛進出順序、棄置地點等事宜,透過多層發包、人頭公司、分段承攬等方式,切斷各層間直接關聯建立防火牆,使車隊司機、地主、仲介間難以辨識整體犯罪結構。

最後由某能源科技公司四十七歲周姓負責人等人,鎖定低窪農地、魚塭等,以協助「免費填土」、「改善地勢」等話術降低地主戒心,非法回填土方。

檢方統計,營造公司虛報土方性質,節省處理費約六千多萬元,余、劉等人從中不法獲利逾一千六百多萬元,全案共計違規載運一千五百車次廢土,非法回填、傾倒在台中、雲林和彰化等縣市,總量近二萬平方公尺,相當於兩個標準足球場。

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訴十公司、三十五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南投縣鹿谷鄉張男兩筆土地提供業者回填鋼筋、瀝青、混凝土塊等營建廢棄物,環保局二0二四年接獲陳情稽查確認;檢方偵辦張男等二十二名被告涉犯《廢清法》,近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