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關注核四燃料棒處理費用,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六日表示,核電廠的燃料棒均為量身訂做,核四燃料棒無法與核三通用;再者,核四燃料棒年依立法院決議外運,每年可省一點五億元。
曾文生出席「二0二六台灣能源高峰論壇」,有關核三廠是否要趕在二0二八年重啟?他指出,台電是送審查單位,審查通過的時間以及要求的條件,都是由主管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決定。
曾文生說,不同的核能機組所使用的燃料棒都不同,都必須經過特別設計,甚至在擺進爐芯時布局也經過特別計算,因此核一、核二、核三與核四的燃料棒無法互相流用。
台電補充,每座核電廠燃料棒都是客製化規格,不同核電廠機組無法通用。核三廠採壓水式反應爐,核四廠則為沸水式反應爐,反應爐樣式不同,所使用的燃料棒規格及配置當然也不同;且燃料棒專利分屬不同公司,無法互相通用,即使核四燃料棒沒外運也無法移至核三廠使用。
他強調,台電依照立法院二0一八年決議,將核四廠燃料棒送到國外。燃料棒若放在廠內,核四所需的安全保護規格會比較高,需要有保警進駐等措施,相關的花費也比較高。
台電核能部門員工曾評估,核四燃料棒送往國外一年約一億到二億元之間的費用,估計每年可省一點五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