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七日初審通過十八歲公民權相關修正條文,並通過附帶決議,建請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同步展開修憲工作。朝野立委對於調降選舉權、罷免權及連署權年齡至十八歲均表達支持,相關條文在無異議情況下完成初審。
委員會當日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十九案。會議開始前,民進黨立委李柏毅及黃捷針對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所提相關修正案提出程序發言,質疑議程安排,經朝野討論後,會議主席廖先翔宣布暫不處理該案,待行政院提出院版後再行審查。
隨後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針對年齡門檻下修至十八歲部分,朝野立委均表達一致立場並通過條文。不過,國民黨立委徐欣瑩提出疑慮,若修法後立即適用選舉,未來若遭聲請釋憲並被認定違憲,將影響選舉結果效力及選票認定。
李柏毅表示,若修憲程序未完備即實施修法,可能導致首投族選票效力產生爭議,影響選舉結果,因而支持同步推動修憲程序。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亦指出,十八歲公民權涉及憲法層次問題,僅靠修法難以解決,須透過修憲或憲法解釋處理。
會中通過林宜瑾提出之修正動議,於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一三四條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一一七條增訂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條文,以提供行政機關準備選務及相關法制作業時間。
附帶決議指出,十八歲公民權為國際趨勢,立法院對調降選舉權年齡已有共識,但涉及憲法第一三0條規範,仍待司法院憲法法庭釋疑。為避免日後產生憲政爭議,建請修憲委員會啟動修憲工程。
會議最後,廖先翔裁示,審查結果仍須送交朝野黨團協商,相關條文文字及法制用語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行政機關若有補充說明,應於會後送交內政委員會納入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