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民眾黨開鍘李貞秀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北院駁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遭開除黨籍而喪失立委資格,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希望暫時保留黨籍及立委身分。不過,北院認定其立委資格已因黨籍遭撤銷而失效,無法透過暫時處分回復,且欠缺保全必要,日前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

法院裁定指出,李貞秀主張民眾黨應暫停執行開除黨籍程序,並盼藉此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北院指出,「定暫時狀態處分」目的在於避免重大損害發生,但李女立委資格喪失的法律效果已經發生,無法藉由此程序逕行恢復,因此裁定其請求無理由。

事件起因於李貞秀先前因國籍與立委資格爭議,另在直播中提及高虹安曾收受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新台幣七百萬元,引發黨內爭議。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於今年四月十三日決議將其開除黨籍,依不分區立委規定,李貞秀隨即失去立法委員資格。

此外,李貞秀另對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由許忠信遞補不分區立委,以及立法院通知其喪失立委資格等行政行為提出行政訴訟,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不過,北高行認定她未先循訴願程序,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已於六日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