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園裝監視器 最高補助55萬

監視器成為安全管理重要輔助工具。(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再升級!教育局公布「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將攝錄影像保存期限由中央規定十四天延長至三十天,並自一一五年至一一七年啟動第一階段「監視錄影系統設備補助計畫」,依園所規模不同,每園最高補助五十五萬元,透過「制度管理、設備支持、專業陪伴」三面向,提升幼兒園安全防護。

教育局表示,多數園所基於安全考量,已於公共區域設置相關設備。為打造更安心、友善的教保服務環境,新北市預計每年投入三千萬元,協助園所升級監視錄影設備。

補助對象涵蓋全市立案公私立幼兒園逾一千一百園,各園補助額度依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登載班級數核定;補助項目包含主機儲存容量擴增至三十日、室內活動室攝影鏡頭增設及既有設備汰舊換新等,並要求設備符合資安防護設定,透過設備升級及制度化管理,強化校園安全防護。

教育局提醒,各園所裝設前應透過家長及教職員說明會或多元諮詢方式蒐集意見、建立共識後再行申請;園內監視器影像僅供特定調查用途,不對外公開,並須依規定落實管理及調閱流程,確實維護幼兒、家長及教職員隱私與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