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綜合報導
高雄市動保處委外的捕犬車,十日晚間執行動物救援勤務途中自撞民宅。余姓駕駛酒測值達一點一七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動保處表示,將要求廠商解僱涉案者並追究責任。
五十四歲余男當天前往路竹區處理流浪貓救援案件,晚間十一時許駕駛車輛行經燕巢區大仁路時,不明原因擦撞路旁民宅,造成民宅外部及車輛毀損。余男一度受困車內,副駕駛施姓男子則自行爬出車外,兩人均意識清醒、身體擦挫傷送醫。
警方表示,余男酒測值達一點一七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對施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確切肇事原因待交通大隊釐清。
動保處副處長郭明欽嚴正譴責承攬廠商人員於執行勤務期間酒後駕車,將要求廠商解僱涉案人員,依契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並向廠商求償相關損失。至於人員醫療及民宅財損部分,則由承攬廠商負責處理。
另外,二十三歲男子林益宏三月五日吸食「喪屍煙彈」後,駕駛賓士車在宜蘭市闖紅燈狂飆,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造成五十九歲鍾姓女老師慘死。林男頭部、肺腫脹在加護病房治療,三月十三日身體狀況恢復後,檢方聲押獲准。宜蘭地檢署十一日依毒駕致死、過失傷害罪偵結起訴,最重恐面臨十年有期徒刑。法官召開接押庭後,認林男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