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中地方檢察署日前指出,萬里開發公司負責人洪岳鵬拉攏台中商銀六名經理與襄理,開設商號帳戶協助博弈與詐騙集團,洗錢逾三十六億元。金管會十二日表示,台中銀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及帳戶監控機制所涉相關缺失,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重罰三千二百萬元,創下銀行業裁罰金額新高,並要求台中銀全面檢討,並研議改善措施。
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說明,調查發現台中銀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十家分行,自一一三年四月起辦理二十一家企業戶存款開戶,認識客戶作業及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顯示銀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童政彰指出,因為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規定裁處,開罰三千二百萬元。
童政彰進一步對台中銀提出改對要求,包含對台中銀缺失全面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三道模型機制,並將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公司要全面清查由行員(含主管)主動招募案件的開戶審查妥適性;一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及完善該行洗錢防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