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見1名行跡可疑的男子頻頻回頭看警車,隨即上前盤查,該名54歲李男起初支支吾吾不願透漏姓名,在幾番周旋折騰下,李男自知通緝身分法網難逃,便自以為乾脆的連身分證都不想報,急著想直接上警車,這突如其來的「誠實」舉動也讓員警一度愣住,當場查證李男確實為臺北地檢發布通緝犯後,員警便「如李男所願」帶其上警車。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員警於7日凌晨1時許,巡經板橋區文化路一段,見李姓男子在警車經過時頻頻回頭,神情有異且行跡可疑,員警見狀遂上前盤查,請其提供身分證件查證時,李男面露無奈且吞吞吐吐,隨後李男深知其通緝身分遲早曝光,便自以為阿莎力地要員警不用再查了,員警當場擋下李男急欲走向警車的動作,經由警用行動載具確認李男確實為毒品通緝犯後將其帶回,全案訊後將李男移送臺北地檢歸案。
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謝東陞,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提供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指出,經警方了解,李男剛跟朋友逛完湳雅夜市,因為當時已是深夜時段、搭不到公車,正打算獨自徒步返家,不料途中見到巡邏警車時神情緊張、刻意閃避,引起員警注意,進而讓員警發現他遭通緝在案,隨即將人帶回,並依法解送歸案執行,李男也將面對5個月的徒刑。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呼籲,凡涉及司法案件者務必配合法院及檢察署通知,並依指定庭期到案處理,切勿因心存僥倖或逃避,遭到通緝而成為查緝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