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判公開道歉違憲?大法官開會討論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罵人的被告一定「要」被判決公開道歉嗎?朱姓男子因妨害名譽案遭判決應「該公開」道歉,他不服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二十四日召開憲法法庭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法務部、律師公會認為沒違憲,法官協會指刊登判決書或聲明即可回復名譽,不須要求被告自我羞辱。
 法官協會代表表示,司法實務上遇到加害人否認犯罪且拒絕道歉,才會有判令公開道歉的問題,回復名譽的方法很多種,如刊載澄清事實的聲明、登載被害人勝訴判決,或將判決書登報,不一定要命令加害人公開道歉,道歉應是最後手段,且須符合比例原則。
 學者指出,強制道歉無法通過比例原則的考驗,侵害思想自由,如何確認公開道歉對於人民的觀感?「無歉意」的道歉怎麼辦?道歉是只是一種儀式或形式?此舉對於回復名譽存在高度不確定性,且對基本權可能有高度侵害。

即時

思覺失調症用藥 混雜他藥 大塚安立復錠回收178萬...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7日指出...

今年首現母嬰垂直傳染李斯特菌症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疾管署7日公布...

闖紅燈遭三重警逮 一查竟是被通緝的詐團取簿手 鷹眼...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

外籍動物救援人士石門山坡受困 警消立即前往救援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金山警分局於昨(4)日...

近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