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 6月開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正式啟動一一五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針對民國九十二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提供補助,鼓勵社區成立管理組織並維護公共設施,總預算經費編列九百萬元。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本計畫分兩階段受理申請,首波自今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優先受理六層樓以上且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的社區,首次報備者最高補助額度可達一百三十八萬元。

建管處指出,此次補助範圍涵蓋消防滅火器材、緊急供電系統、公共通道溝渠、水塔蓄水池清洗等項目。針對風險較高的消防設備與緊急供電系統,補助比例最高可達該項費用的百分之八十,水塔及蓄水池清洗每座最高補助一萬元。

首波受理對象限定為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且為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之六樓以上公寓大廈。若第一階段經費核撥後仍有餘額,第二階段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開放申請,對象擴大至所有符合九十二年底前領照條件且已完成報備的管理組織。經費發放順序依收文日期排序,若當日申請件數過多致經費不足支應,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補助金額方面,首次成立管理組織的社區每案最高補助一百三十八萬元,非首次成立者補助上限則為八十萬元。建管處強調,同一社區每兩年限申請一次,凡自一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完成維護修繕項目者,均可檢具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虞積學呼籲,補助名額有限,符合資格的管理委員會應把握首波受理期搶先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