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住家漏水下水道使用費暴增別心驚!新北市水利局提醒,只要漏水未排入汙水管,拍下修繕證明即可申請退還汙水下水道使用費。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自一一0年開徵迄今已超過四年,水利局統計發現,許多民眾在意外漏水時不知有此權益,開徵至今水利局已成功協助四百三十四戶住戶減少不必要的支出,讓民眾不再為漏水埋單。
水利局長宋德仁指出,住家漏水多與建物老舊或設備維護不足有關,如進排水管鏽蝕破裂、水塔浮球控制失靈或消防蓄水池管線破損。他說明,一般明管破裂較易察覺,但暗管或水塔故障等隱蔽型漏水,往往不易第一時間發現;特別是地震後設備可能鬆動,建議市民定期巡檢並更換零組件,以免長時間漏水增加負擔。
水利局表示,若民眾發現水費異常,應儘速檢查住家是否有漏水情形並立即修繕,同時務必將修護過程拍照保留,作為後續申請退費的重要憑證。申請退費的關鍵在於漏水是否進入汙水下水道系統,若確認漏水是滲入土壤或溢流至雨水溝等「未流入」系統之情形,即可向水利局申請退費;但須特別留意,若是馬桶、廚房或浴室水龍頭等設備漏水,因該水源最終仍會經由排水孔排入汙水下水道進行處理,則不符合退費資格。
三峽住戶劉先生分享之前社區水塔浮球壞掉時,自來水一直漏卻都沒人發現,等看到帳單真的嚇到了,算一算竟然漏掉八千多度,光是汙水使用費就要四萬多元。本來以為這筆錢只能自認倒楣付掉,沒想到聯繫水利局後,他們很快就派人過來現場,確認這些水是從水塔直接排入雨水溝,沒有流進汙水管,最後真的幫忙把這筆錢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