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奶嘴分神自撞害女亡 新手父母獲判緩刑

去年十月連假期間永康發生交通慘劇,一家四口出遊一死三傷。(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去年光復連假台南傳出交通慘劇,開心出遊的一家意外痛失重要成員。柯姓爸爸駕車載著妻子及一雙子女至台南旅遊

,行經永康高速二街時,柯分神為女兒拾取掉落的奶嘴,車輛失控偏移撞上路燈基座,未滿兩月的女兒不幸深亡。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過失致死罪判處父母各六月、緩刑兩年。

廿五歲的柯姓男子於一一四年十月廿五日下午開車載著一家出遊,兩歲的長子獨自坐在後座、未滿兩月大的女兒則被副駕駛座的媽媽抱著。意外發生時,車輛直直撞上路燈基座、車頭嚴重變型,強大的慣性也讓林女懷中的女兒飛出、撞上擋風玻璃。警消人員獲報到場將一家四口送醫,然而女嬰傷勢過重不治身亡。

台南地檢署偵結認柯姓夫妻身為父母,應注意讓未滿兩歲的嬰幼兒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但夫妻疏未注意致女嬰重傷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二人起訴。檢方另表示,柯姓夫妻年僅廿餘歲,育兒經驗較低、仍屬新手爸媽,本案遭逢喪女之痛,最悲痛的也莫過於身為父母的二人,而歷經此次偵審程序,應已深刻體會幼兒乘車安全的重要性,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考量柯男現場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且夫妻兩人於偵查中均坦承疏失、深切反省,堪認無再犯之虞。審酌二人重大疏失雖導致幼女身亡確有不當,考量二人已受失親傷痛,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夫妻二人有期徒刑六月、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