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百萬代理村長事務費,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羈押禁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宜樺被停職,縣府收到裁定書後,考量維持鄉務運作,派現任主秘吳明珍代理鄉長。
宜樺兩屆鄉長任期屆滿後,規劃轉戰縣議員跑道,其妻、現任縣議員黃雯如則被視為接棒參選鄉長熱門人選,如今張宜樺突爆涉貪風波,不僅重創地方形象,也勢必對夫妻兩人的選情造成重大衝擊。
員山鄉中華村長許正東於民國一0九年被罷免,張宜樺指派鄉公所專員黃清堯代理,隨後又委任黃代理湖北村長,張宜樺被控利用鄉長職權,要求黃清堯交出代理村長事務費,支付他個人開銷,檢方初估侵占公款上百萬元。
檢方另查出,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因虛偽遷徙戶籍,兩年前被判當選無效解職,黃清堯代理期間,被要求每月將代理村長剩餘事務費約四萬元,匯到已非村長的李永和帳戶,李再拿現金給張宜樺,張、李對此解釋不清,張更否認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