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7被告提上訴 北院25日將卷證送高院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四大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十七年後,包括柯文哲在內共七名被告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十二日表示,相關上訴書狀均已送達法院,合議庭近日將完成卷證整理,預計二十五日上午函送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後續將由高院公開抽籤分案審理。

台北地院於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占及背信等案件宣判,十一名被告中有九人遭判有罪。法院認定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合併執行十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十五年六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判刑十年,其餘被告則分別判處一年至六年六月不等的徒刑。

一審判決中,前台北市副市長 彭振聲 被判二年徒刑、緩刑三年,前北市都委會執秘 邵琇珮判刑一年三月、緩刑三年。由於檢方及兩人均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告確定。

台北地檢署則於四月三十日提起上訴,主張原判決未將沈慶京涉嫌行賄柯文哲一千五百萬元等情節納入量刑的基礎,恐有量刑過輕問題。檢方並認為,公益侵占部分涉及政治獻金及木可公司資金運用,原審對制度性損害評價不足。

除柯文哲、應曉薇及沈慶京外,提起上訴者還包括前北市都發局長 黃景茂 、柯辦前主任 李文宗 、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 李文娟 及會計師 端木正 等人。其中,應曉薇原未具體敘明上訴理由,經北院通知後已完成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