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涉偽造立委罷免提議書案,查出國民黨嘉義市黨部幹部涉嫌利用黨員資料偽造罷免名冊,今年一月二十六日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書記長張嘉銘等十一人。嘉義地方法院宣判,十一名被告全數獲判緩刑,另須於期限向公庫支付共二百二十萬元。
判決指出,書記長張嘉銘遭判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五年,並須於三年內支付公庫七十萬元,為全案刑度最重。副主委李中元判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須支付三十萬元;另鍾明錡、吳育婷各判一年、緩刑三年,各須支付二十五萬元、閻兆順、張任重均判一年四月、緩刑四年,各支付四十萬元;許湘軍判一年二月、緩刑三年,支付三十萬元;蔡尚甫判一年、緩刑三年,支付二十五萬元;黃昭雯、劉宸瑋及劉曉音三人均判十月、緩刑三年,各支付二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