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大執法 中市快篩陽性就送辦


記者吳東興、毛莉∕綜合報導

防制毒駕,各縣市警察局大執法。台中市今年至今已取締六百六十五件,市警局長吳敬田二十六日表示,只要唾液快篩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就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二分局二十五至三十一日啟動自辦毒(酒)駕大執法專案,一輛自小客車二十五日晚間行經路檢點,車內散發濃厚消毒酒精氣味,當場查獲毒品,移送法辦。警方統計,專案執行至今已查獲毒駕案件兩件兩人、毒品案件三件三人、酒駕案件三件三人、一般刑案三件三人,另查獲通緝犯五人。

吳敬田表示,台中市警方去年取締毒駕一千多件,比前一年多四倍;今年截至五月二十四日已取締毒駕六百六十五件。上週起只要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就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議檢方依據新的《刑事訴訟法》予以羈押。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警局二十六日聯合舉辦「嚴查毒駕,絕不寬貸,拒絕毒駕,社會安全」記者會,雙方將全方位加強毒駕的查緝力道,以及採取更嚴密的訴追作為,強力打擊毒駕犯罪,維護公共安全。

屏東縣警方二十四日起執行加強取締毒駕專案,三天來已取締十件;其中,里港警分局兩天查獲三件送辦。縣警局自快篩試劑實施以來,已累計取締毒駕一百六十二件,將持續針對重點路段及高風險時段規劃路檢、巡邏及攔查勤務,將毒駕風險攔阻於事故發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