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獲報,汐止區有民眾發現一隻流浪貓狀況極差,緊急協助送醫後,經掃描晶片確認為有主貓隻。遺憾的是,該貓咪因病重不幸死亡,飼主經通知後未到案說明原因。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針對飼主疏縱及未完成防疫措施等違規行為,處以新台幣四萬五千元罰鍰。
日前民眾於汐止區龍安街一帶發現一隻極度瘦弱、患有嚴重上呼吸道感染的貓隻。熱心民眾將其送往動物醫院救治,最終因病重引發敗血症及低血糖不治。
動保處獲報後立即介入調查,透過晶片資料比對,確認該死亡貓隻為已絕育之混種母貓,並根據調查事證,確認飼主未盡到妥善照護之義務。
動保處表示,本案依「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款規定,寵物飼主對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妥善照顧。本案經綜合醫療紀錄及調查事證後,認定構成違規事實,依同法第三十條裁處罰鍰一萬五千元。而飼主未依規定完成狂犬病疫苗防疫卻放養貓隻的行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及市府公告規定,也遭裁處罰鍰三萬元。
動保處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動物受虐、棄養或疏於照護等情事,可立即通報一九九九市政專線或撥打一九五九動物保護專線。


